你好,股东要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认缴出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出,但应当注意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并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
或者有下列情形的,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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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资本金,而认为其应当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赞同的
2.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产生纠纷,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存质疑的。
3.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未及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影响股权受让人享受股东权益的。
4.本人不知情,身份被冒用登记为某公司股东,后知后觉的。
5.因合伙、合作、继承等与他人共同享有股权,又不能明确划分各自比例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问,如果两个股东不按照股权比例认缴,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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